我听见「滋——」一声,T恤被我撕坏了,露出大片白色肌肤。
好嘛,女流氓这三个字,我是尽情演绎了。
如果旁边有个耗子洞就好了,我可以马上钻进去。
或者换个星球生活,那也不是问题。
宁远的脸更红了,他拘谨地抓着他破碎的衣服,无奈地看着我。
似乎还叹了口气。
他想说什么,我大概能猜到了。
【算了,不是第一次了,上次我就该知道了。】
我感觉气血直冲脑门心,我胡乱地道歉,「对不起,衣服不是故意扯坏你的,你会赔我衣服的!」
好吧,我想表达的是,我不是故意扯坏你衣服的,我会赔你的。
不过无所谓了,脸已经碎在地上,吸尘器都吸不起来了。
不在意这多丢的一点。
我跑了,落荒而逃!
4.
我不敢看手机,更不敢出门了。
再一次社死。
我很清楚,外面等待我的是什么「刀山火海」。
刀子一样的眼神,和火一样的舆论。
没有人会懂,开学二十天连续社死两次是什么心情。
总之,女色魔的名头我坐稳了。
这会儿能救我于水火之中的,就只有汪峰发新专辑了。
我没想到,天下之大,竟没有我一处容身之所。
哪怕是寝室,也没有片刻的宁静。
瑶瑶一回来,包刚扔下,迈着小碎步,满脸八卦地靠在我床边,「悦悦,你是不是喜欢宁远学长!」
三个女人一台戏,六个女人喳喳唧唧。
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,那些「屈辱」的回忆涌上心头。
「怎么能不喜欢呢?那么多人都没拦住悦悦,你行啊!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!」
正经人谁把流氓当偶像?
还有,这话啥意思,什么叫没拦住?
我是疯牛吗?
那完全就是误会!
「哎呀,宁远学长这么好看,喜欢他的女孩子从这里排到长江,悦悦喜欢他不是很正常么?」
是啊是啊,很正常的,这说明我眼光好啊!
等等,我有说过喜欢他么?
欣赏和喜欢是两码事。
只是现在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事,我喜欢他,他也不可能喜欢一个女色魔啊。
大家还在津津乐道,险些将我封为「为爱痴狂的新时代女性」。
再放任她们不管,我真怕她们把这事情给我登报。
于是我就前前后后跟她们解释了个清楚。
「怎么办啊?」我欲哭无泪,只能干嚎,「我的形象啊......」
我那本就不好,但自以为很好的形象啊!
她们沉默了一会儿,又开始讨论。
一个个表情严肃,好像在开人民大会。
终于,结果出来了。
在她们此起彼伏的声音后,我捋清了。
第一,这件事情未必就是坏事,相反,还是好事,不仅占了学长便宜,还争取到了后续跟学长继续发展的机会。
第二,身为一个人,尤其是一个「温柔矜持」的女孩子,有必要再次跟学长道歉,他接受不接受没关系,重要的是后续发展。